业务范围

    (一)法律顾问工作:
接受公民个人,大、中、型企业,机关团体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聘请,为其担任法律顾问。为顾问方解答法律问题,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;协助草拟、修改、审查各种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;根据顾问方的需要参与有关业务及合同的谈判;为顾问方担任代理人,参加有关诉讼、非诉、调解、仲裁活动;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商务调查等。
(二)代理诉讼,帮您打好官司,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:
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,接受民事案件、经济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其代理人,可以作为全权代人或一般代理人,代理参加诉讼活动;利用律师丰富的法律知识,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;根据案情,进行有关事务调查;向法庭提供对委托人有力的诉讼证据,参加法庭举证、质证及法庭辩论和调解,发表律师代理代意义见,帮助委托人打好官司,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(三)刑事案件:
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,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有权聘请律师;律师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及必要的法律帮助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。
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,律师有权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会见,就有关问题调查取证;依法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,根据事实及法律,向司法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从轻、减轻、或免予处罚的辩护意见。
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参与法庭调查、辩论及调解,根据事实及法律,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(四)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
接受各类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对当事人不服各类案件的判决、裁定,根据事实及法律,作为其代理人,代理进行申诉。
(五)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;
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为其进行有关调解活动;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作为其代理人代理其进行有关经济仲裁、劳动仲裁等仲裁活动。
(六)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法律服务;
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为委托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;解答法律问题,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;协助草拟、修改、审查各种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;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参与有关业务及合同的谈判;进行有关的商务调查及律师见证业务。
(七)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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